关于五台山景区对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根据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研究决定在年“国庆节”期间,五台山景区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年10月1日00:00-年10月7日24:00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行*管辖区域内道路:即国道线(石咀高速口至石咀加油站),砂石线(石咀加油站以北至北线收费站),台豆线(西线收费站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1、3、5、7、9)、双日双号(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元、记3分的处罚;强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处以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9月15日
关于对进入五台山景区的五台县、繁峙县籍车辆实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年“国庆节”期间,为给外地游客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旅游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五台山风景区交通承载容量和实际情况,决定在年“国庆节”期间对五台县、繁峙县籍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禁止驶入景区。景区用于保障生产、生活必需的车辆在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备后办理通行证方可通行。
一、交通管控时间
年10月1日00:00-10月7日24:00
二、管控区域
五台山景区行*管辖区域内道路,即国道线(石咀高速口至石咀加油站),砂石线(石咀加油站以北至北线收费站),台豆线(西线收费站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元、记3分的处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处以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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