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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全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同意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等4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学校报请省*府向教育部申报;同意宿州航空职业学院有限责任公司(办学性质:民办营利性)设置报请省*府审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年3月4日至年3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的方式书面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