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教育局发出重要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预收培训费,同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线下复课。
针对于“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提前预收培训费”的问题,教育主管部门提醒: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80号)的相关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过早提前收取。教育主管部门也提醒广大学生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才观念,了解国家关于校外培训管理的相关*策,理性为孩子选择课后学习方式和内容。提前缴费有风险,退费有难处,家长安排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要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培训合同文本内容,不要超期超前缴费,保留好合同文本和缴费发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市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近期以任何形式开展线下培训的紧急预警》和省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精神,中小学全部开学后,校外培训机构经过验收达标后可以恢复线下培训。通知要求培训机构要参照《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肺炎防控指南》,全面做好复课前后的各项防控工作,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教学运营常态机制。对于各培训机构的设施设备准备、环境消杀、人员排查、制定预案、控制人数、健康教育、严格出入管理等各方面都制定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对于机构需要的审批备案流程也做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市、县学校防控组对全市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每一家机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具备基本防控条件。
现在《都市晨报》诚邀市民担当监督员,如果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规提前预收培训费或未经验收批准就擅自线下复课的现象,请及时向我们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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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报融媒记者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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