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0岁的李女士,爱人和她同岁,结婚1年,婚后夫妻双方积极备孕。李女士平时月经规律,年11月停经30天月经未来潮,自己在家中测早早孕试纸阳性,停经6周查超声提示可见胎芽、胎心,夫妻双方兴高采烈的带医院建档,建档后医生告知孕期需按规定做相关产前筛查。
李女士问到医生,什么是产前筛查呢?
产前筛查是指通过经济、简便、无创的监测方法,从孕妇群中发现怀有某些先天缺陷儿的高危孕妇,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最大限度的减少异常胎儿的出生率,包括血清学筛查、无创DNA和超声筛查。
血清学筛查(唐氏筛查)
在孕15-20周抽静脉血,结合孕妇年龄、体重、孕周、胎儿超声测量结果等进行综合评估,计算出胎儿患21-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的风险。唐氏筛查价钱便宜,适用于35岁以下孕妇,但准确率为60%-70%,假阳性率高、漏诊率高。
无创DNA
在孕12-22周抽静脉血筛查胎儿发生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及13-三体综合征的风险率,不能筛查神经管缺陷。适用于35岁至38岁高龄孕妇或唐氏筛查临界风险人群,价格相对昂贵,但准确率高达99%以上,假阳性率低。
超声筛查
①孕11-13周零6天做NT(颈项透明层厚度)超声筛查;②孕20-24周排畸超声筛查是否患有严重畸形,如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等;③孕28-32周做第二次排畸超声。
听完医生的解答,李女士的爱人问到,“我俩身体健康,第一次怀孕,孕前积极备孕,生活作息规律,不吸烟酗酒,规律口服叶酸,有必要做产前筛查吗?”
我国出生缺陷总发生率约为5.6%,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是造成先天性缺陷儿的主要原因,每对健康的夫妇都有可能生出先天性缺陷儿,因有些出生缺陷对患儿健康危害巨大,且出生后尚无有效治愈方法,家庭及社会负担重。因此所有有条件的孕妇都应该做产前筛查。产前筛查的目的不是诊断某一种疾病,而是筛选出患某一种疾病风险比较大的人群。
李女士夫妇不约而同的说到:“哦,原来是这样,明白了,我们孕期一定按规定完成各种筛查”。
李女士孕12周NT超声正常,孕16周唐氏筛查提示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均为低风险,孕23周筛畸超声提示胎儿多发畸形(胸廓小、软骨发育不良)。
李女士夫妇神色紧张的来到张大夫诊室。问到,今天我的筛畸超声提示胎儿胸廓小、软骨发育不良,该怎么办?
张大夫答到,排畸超声提示胎儿胸廓小、软骨发育不良,我们会帮医院进行产前诊断进一步明确是否存在相关发育异常。
那什么是产前诊断?
产前诊断是指对可疑出生缺陷的胎儿在出生前应用各种检测手段,全面评估胎儿在宫内的发育状况,对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做出诊断,为胎儿宫内治疗及选择性流产提供依据。
产前诊断包括:
此时,李女士爱人不满的问到,为什么孕期不直接建议我们做产前诊断?
因为产前筛查针对的是所有孕妇,目的是筛查出高风险的胎儿与孕妇,覆盖所有的健康人群。而产前诊断的目的是确诊,针对的是筛查高风险或者是有不良的孕产史或家族史的孕妇。
产前诊断
适应症
年龄达到或超过35周岁;
筛查发现染色体核型异常的高危妊娠、胎儿发育异常或可疑结构畸形;
妊娠早期时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
夫妇一方患有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或有遗传病家族史;
曾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
李女士今年30岁,初次妊娠,孕早期未接触过放射性等可疑致畸物质,家族里无畸形儿分娩史,没有直接做产前诊断的指征,现排畸超声提示胎儿胸廓小、软骨发育不良,所以需要做产前诊断。
医院联系转诊,医院做超声检查提示胎儿四肢明显小于孕周,胸廓明显小,符合软骨发育不良表现,“致死性侏儒”可能性大,建议终止妊娠。
李女士夫妇经商议后决定放弃此次怀孕,医院进行引产,胎儿四肢均短小与孕期诊断相符。
李女士拿着诊断书来到张大夫的门诊复诊。张大夫又详细交代她,待下次计划怀孕前一定做好产前咨询,指导备孕。
在这里,妇产科医生建议
准备怀孕的夫妇要从科学备孕开始,已经怀孕的准妈妈,必须做好产前筛查,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异常胎儿的出生率,提高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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