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凤桐)记者从市*府网站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构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促进文化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根据《辽宁省历史建筑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府批准,现将第二批39处(52栋)大连市历史建筑名录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辽宁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深入发掘历史建筑的内涵与价值,积极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市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工作。
第二批大连市历史建筑名录详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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