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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2/28 18:11:00

本文转自:海西晨报

近年来

因彩礼发生争执的案件屡见不鲜

近日,就有这么一对小情侣

分手后因女方不退还彩礼

闹上法庭

案件回顾

年6月,*某与程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两个月后,双方开始同居生活。同年9月30日,*某转账10万元至程某账户,双方于次日订婚。年6月,*某将名下一辆轿车以交易的方式过户至程某母亲名下。年8月,*某与程某分手。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

*某一方要求程某及其母亲返还彩礼11万元和过户给程某母亲的轿车。

程某一方表示,*某只给了10万元彩礼,且轿车不是彩礼。

翔安区法院

经审理认为

本案系婚约财产纠纷,*某转账10万元彩礼至程某账户,程某予以确认,法院对10万元彩礼予以认定。*某及其父母主张另有1万元现金彩礼,但未能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院不予认定。此外,*某将其名下轿车过户至程某母亲名下,系以交易方式办理过户手续,依法不能认定为彩礼。

最终,综合考虑*某与程某已同居生活两年的事实,且他们居住在程某家里时,水电费等开支系程某母亲支付的情况,翔安法院判决程某返还*某彩礼2万元。

法官提醒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一般情况下,在婚约不成立时,彩礼的赠与也自动解除,所以赠与方有权要回彩礼。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明确规定以下三种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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