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记者叶子申
市民在小区公告栏前查看公共收益等信息。记者叶子申摄
电梯广告收入、快递柜运营费、通信运营商入场费……近年来,不少小区的"钱袋子"越来越鼓,如何让公共收益不再成为"糊涂账"?近日,厦门市建设局会同市发改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关于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将在10月底前对物业企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开展实地抽查核实。根据《工作方案》,公共收益公示率原则上应达到%,将纠正和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和提升公共收益管理水平。
据市建设局介绍,《工作方案》的出台,是在年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整治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举措。
根据《工作方案》,整治内容共有四个部分,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属于物业小区业主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分配、公示物业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将物业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专户)问题;加大抽查核实、处罚曝光力度,解决整治成效不够明显、群众知晓率不高问题。
整治措施包括规范公示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自查自纠、加大核查力度、坚决通报曝光、依法依规查处、加强协调化解等七大部分。
按照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每季度首月的月底前,将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填写,并在物业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和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公示,同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