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今日头条将“号外”关键词设置为付费关键词、对“号外推广”服务进行排他性推广,北京号外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号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今日头条网站经营者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诉称,“号外”是北京号外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号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而今日头条则是该公司年推出的“号外推广”产品服务的签约方。有意思的是,今日头条在获取了“号外推广”产品服务后,竟连同“号外”商标也自行收入囊中。顶着与北京号外科技有限公司相同的商标,今日头条不仅将“号外”、“号外推广”设置为自己的付费关键词,堂而皇之地登上搜索结果推荐首位,大肆传播自己平台的“号外”功能,还在自己的网站主页设置“号外推广”功能链接,引导用户申请开通并付费使用,以此从中获利。而原本对“号外”商标拥有专用权的北京号外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内容却销声匿迹。今日头条这番操作,宛如当年高考冒名顶替者,顶着别人的名字和成绩,心安理得为自己牟取有违道德的利益。
然而,如此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发生在今日头条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身上,似乎并不“违和”。在人们的认知里,字节跳动似乎总是与“侵权”二字挂钩,“侵权”已然成为其抹不去的标签。
今年5月27日,因字节跳动未经版权方授权,擅自直播腾讯旗下游戏或传播游戏录制视频,腾讯再一次对字节跳动旗下的西瓜视频、今日头条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目前,腾讯已经对字节跳动旗下今日头条、西瓜视频、抖音短视频、火山小视频等产品提起8项诉讼,分别涉及《王者荣耀》、《穿越火线》、《英雄联盟》三款游戏。而在此过程中,西瓜视频、今日头条等提供充值结算渠道,通过虚拟礼物的分成,获得了巨大商业收益,严重侵害了腾讯的著作权。
无独有偶,字节跳动旗下王牌产品抖音同样是侵权“大户”。4月,《电脑报》第15期封面文章《我们测试了抖音上数百首热门音乐发现抖音难逃“版权黑洞”》细数了抖音音乐版权侵权问题,并批判道“抖音对存在明显抄袭嫌疑的现象行为丝毫没有作为,不但允许漏洞长期存在,还任由侵权、非法音视频内容在平台上肆意传播。”10月,有外媒报道称,美国国家音乐出版商协会总裁兼CEO在写给国会参议员的一封信中表示,抖音海外版TikTok一直在侵犯美国版权法以及词曲作者和音乐出版商的权利,并呼吁美国国会调查抖音海外版TikTok潜在的音乐版权侵权行为。
面对侵权问题,字节跳动虽屡屡被批被诉,却依旧“无所畏惧”,甚至还做起来“维权”勒索生意。前不久刚被国家约谈整改的东方IC就把这门碰瓷式维权套路玩的“风生水起”。7月22日,字节跳动旗下东方IC向《潇湘晨报》发来一份版权预警函称,《潇湘晨报》的一篇新闻涉嫌图片侵权,勒令其尽快联系东方IC进行处理。但在潇湘晨报查证后发现,这张图片的版权无可争议属于贵州都市报所有,并且贵州都市报表示从未向东方IC进行图片授权。
不仅各企业深受字节跳动侵权之害,个人创作者也难逃字节跳动旗下产品的侵权“魔爪”。今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