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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晨报通版报道全市法院打击恶意欠薪专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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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市法院开展“暖冬行动”,对一些涉及恶意欠薪的民生案件加大审结力度,让农民工、企业职工等弱势群体在寒冬中感受司法温暖。鲁中晨报通版报道此次活动。

助力民工讨薪送去司法温暖

全市法院开展“暖冬行动”

执行成效逐步彰显

1月18日,在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玮作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在刚刚过去的年,全市法院凝聚执行合力,共受理执行案件件,全力攻克执行难题,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目前,在淄博市初步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淄博中院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暖冬行动”,针对一些涉及恶意欠薪的民生案件加大审结执行力度,让农民工、企业职工等弱势群体在寒冬中感受司法温暖,执行成效逐步彰显。对此,本报挑选各区县法院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刊登。

张店区人民法院

1月4日上午9点,在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楼,名建陶企业职工拿回了被拖欠的60余万元工资。对他们来说,心里的石头可算是落地了,终于可以安度春节。

据了解,淄博某建陶企业去年因环评不达标被关停,拖欠名职工共余万元薪金。*府部门迅速介入,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引导职工通过法定渠道维权。在各方协调努力下,企业清偿了部分欠薪,仍余欠的60余万元,企业职工便委托法律援助律师诉至法院。

年11月14日,张店区人民法院快速立案,并速转沣水法庭承办此案。经法官全力多方调解,仅用一周时间即调解结案。在民事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企业职工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店区人民法院执三庭副庭长周宏江接案后,经深入了解,得知企业关停后,已无自有财产可供执行,企业主虽接受调解,却是有心无力,唯一指望是用拆迁补偿款来抵偿。巧合的是,另有几起民事纠纷,已向企业所在的南定镇*府,发过协助冻结补偿款执行通知书。由于涉案企业曾多次外包经营,每次外包经营者都有新添置设备,而经营场地又属租赁村土地。这导致企业主、承包经营者及所在村委,对补偿款分配存在诸多争议。而申请冻结补偿款的多位债权人,也对分配补偿款享有法定权利。

面对着错综复杂情况,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没有回避退缩,而是遇难解难。先是通过协调沟通,争取到镇*府大力支持,接着和镇*府一道做工作,逐一做好企业主、承包经营者、村委和其他债权人工作,将补偿款优先用于抵偿职工被拖欠薪金,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随后,在张店区南定镇*府配合支持下,法院收到了60余万元款项。于是,张店区人民法院立办立行,赶在新春之前,将所拖欠的薪金,全数分发到被拖欠职工手中。

淄川区人民法院

这回俺的心里算是踏实了,今年能过个踏实年。”日前,莱芜的李女士拿到拖欠了近一年的工资,高兴地说道。当天,淄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第三团队通过积极努力,为淄川一陶瓷厂拖欠工资的多名职工讨回了血汗钱,并发放到工人手中。

据淄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第三团队团队长王宜宝介绍,淄川该陶瓷厂年初因为经营不善而关闭,厂子倒闭后,厂里多名员工的工资迟迟未予支付。被拖欠工资的员工向法院或劳动仲裁部门起诉,案件审结后转到执行实施第三团队。团队法官接手案子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过我们调查发现,该陶瓷厂的设备、办公室、厂房都是租赁,生产出的产品也已经全部运走,本地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王宜宝介绍。因为被拖欠工资的员工数量众多,情绪激动,员工多次到区、市有关部门上访。面对压力,执行实施第三团队加强了调查力度,经调查发现,陶瓷厂的实际控制人谭某在安徽又开设了一家陶瓷厂。

发现这一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安徽,一开始谭某避而不见,执法法官吃了“闭门羹”。后来,执行法官又多次前往安徽,但是谭某不是躲着不见,就是声称没有偿还能力,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实施第三团队向上级申请,经过批准,将谭某新开的企业同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谭某也被列入了限制高消费的“黑名单”,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同时,还申请了对谭某的拘留手续,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与此同时,执行法官继续与谭某联系,向其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

被列入“黑名单”后不久,谭某就委托律师与执行法官开始洽谈,商谈偿还工人欠款的事宜。原来,被列入“黑名单”后,谭某想外出谈业务,无法乘坐飞机,带来了很多不方便,还耽误了几笔生意,认识到问题的谭某只好主动表示,元旦前筹措万资金,用于发放拖欠的工人工资。

谭某筹措的资金到位后,执行实施第三团队通知已经起诉和提起仲裁的多名员工前来领取工资,两天的时间,将工资全部发放到位。据王宜宝介绍,目前该公司仍然有多名拖欠工资的员工的诉讼或劳动仲裁尚未到达执行阶段,淄川区法院正积极协调,加快工作进度,谭某也表示将继续筹措资金,将拖欠工人工资全部偿还。

博山区人民法院

采访中,记者从博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该院执行恶意欠薪工作也正开展得如火如荼。早在几个月前,一起联合协调*府部门为职工发放欠薪的工作也是赢得了一致好评。

据了解,在案件中,博山某耐火材料厂是一起劳动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该厂早已不再生产经营,但15名职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却迟迟未发。年,王某等15名职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耐火材料厂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后该15名职工向博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由于被执行人已不再经营,可供执行的财产远不足以偿还债务,且其法定代表人也已死亡,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困难。而该15名职工多数为残疾人,只有案件尽快执结才能更好地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也才能避免出现不稳定的隐患。执行干警一边安抚申请执行人的情绪,做好他们的工作,一边想方设法推进案件进展。

后执行干警了解到,在*府建设规划中,该厂部分厂房被占用,有一部分补偿款尚未发放。执行干警立即与相关部门沟通,说明了该案的情况。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府相关部门及时将补偿款划转至法院,优先支付该案欠发的职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随后,博山区人民法院将全部补偿款过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这是博山区人民法院与*府部门联合协调共同解决执行难的一个典型案例,对实现形成社会合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有重要影响。

周村区人民法院

在周村区人民法院开展的“暖冬行动”中,有一起特殊的案例。被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年3月份至年1月份,被告人段某在承包周村区某小区水电工程期间,拖欠李某等13名工人工资款共计元。年1月29日,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被告人段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后,其在指定的期限内仍拒不支付。后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案案发。年3月16日被告人段某被侦查机关抓获归案。

对此,周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段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段某有犯罪前科,可对其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依照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段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对被告人段某犯罪所得人民币元,继续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高新区人民法院

1月8日上午,室外气温零下10℃,但高新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里却暖意融融,名山东某不锈钢有限公司的职工领取了各自的部分工资款项0748元。至此,山东某不锈钢有限公司拖欠万余元的工资款项全部执行完毕。6名工人代表在办理完领款手续,走出法院接待大厅的一瞬间,不约而同地向承办的执行法官鞠躬致谢:“谢谢王法官,谢谢你们的辛苦付出,我们工人们确实没想到会这么快,而且能够一分不少地拿到全部拖欠工资,真是太感谢法院了!”

据了解,年5月份,名山东某不锈钢有限公司的职工,依据份劳动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万余元的拖欠工资款项。因为涉及的欠款数额巨大,债务人山东某不锈钢有限公司对外欠债众多,且处于半停产状态;名工人情绪激动,执行刚开始,就强烈要求法院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就集体上访表达诉求。面对该案人数众多、集团讨薪、涉及民生的特点,院领导指示立即启动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成立专门的办案团队,集中优势执行力量确保案件圆满解决。

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第一时间与工人代表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名工人的诉求焦点,迅速对公司资产及经营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查出的公司财产立即采取保全措施。随后,执行团队正面与山东某不锈钢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接触,并释明拒绝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年6月底,名工人与山东某不锈钢有限公司终于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约定万余元工资款项分五次付清,最后一笔款项0748元于年12月份付清。协议达成后,执行团队迅速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确保协议按期履行上来,最终在年初,名工人顺利领取了最后一笔工资款0748元,本案全部顺利执结完毕。

此外,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年关将至,高新区人民法院根据院*组统一部署,接下来将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缩短审理周期,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拖欠工人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涉诉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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