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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三部门联合严查坐地铁的注意,这件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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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

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

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便捷舒适的生活

同时

它也是一台城市文明的显微镜

我们乘坐公交地铁时

偶尔会看到一些不文明的现象

躺卧、多占或者踩踏座位

车厢内吃东西

擅自涂写、刻画或者张贴小广告

以后这些行为

可要不得了

为保障合肥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运营秩序,营造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氛围,合肥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于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轨道交通运营场所乘客行为和商业活动的通告》,明确禁止16类行为、活动,违者将面临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5月15日

(轨道交通1号线合肥火车站、朱岗站)

5月18日

(轨道交通1号线合肥南站、紫庐站)

5月22日

(轨道交通2号线大东门站、三里庵站)

三部门将联合开展

轨道交通综合执法检查行动

轨道交通运营场所

明确禁止16类行为、活动

处5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涂写、刻画或者张贴物品;

二、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核)、纸屑、包装物;

三、揽客拉客、乞讨、演艺、散发宣传品;

四、擅自摆摊设点或者从事其他销售活动;

五、堵塞通道、出入口;

六、躺卧、多占或者踩踏座位,追逐打闹;

七、在车站或者车厢内使用滑板(轮滑)、溜冰鞋、平衡车、骑独轮车;

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八、在车站付费区及车厢内饮食(婴儿饮食除外);

九、强行上下车,强拉、敲打安全门、屏蔽门、列车车门或者阻挠其正常开关;

十、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桥梁、通风亭(井)、消防控制区或者其他有禁止进入标志的区域;

十一、攀爬、跨越或者推挤围墙、栅栏、栏杆、闸机、机车、安全门、屏蔽门等设施;

十二、其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违反运营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十三、擅自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拍摄影视作品、设置广告或者商业网点等活动;

由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行*责任或刑事责任:

十四、散布虚假消息;

十五、滋事斗殴、酒后闹事、猥亵他人或者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十六、拦截或者阻碍车辆正常运行。

5月15日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公司等三部门

首次联合开展轨道交通综合执法检查行动

究竟发现了多少不文明行为呢?

一起往下看

45分钟仅发现一起违规行为

当天9时25分许,1号线合肥火车站站厅层A出口,一名中年女子,正在向进站乘客伸手乞讨。发现这一幕后,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现场告诫该女子:“您好,在合肥市轨道交通运营场所内,禁止揽客拉客、乞讨、演艺、散发宣传品。”

“第一次我们将给予口头警告。如有下次将直接给予处罚。”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执法人员劝离乞讨者(江淮晨报记者李福凯摄)

9时30分,记者跟随执法人员登上了一列开往九联圩方向的地铁列车。执法人员在各节车厢内来回检查,并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列车抵达朱岗站,在地铁口、车站内,返回合肥火车站的过程中,执法人员也“一无所获”。

联合执法行动将常态化

轨道公司运营分公司总经理胡勇健介绍,1、2号线运营以来,在车站、列车车厢等公共场所,之前乞讨、散发传单等行为时有发生,还曾多次出现未经许可、擅自组织开展的“快闪”、表演秀、行为艺术等行为活动。这影响了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秩序,还有一定安全隐患。

此前,对于这类行为,以劝阻、宣传教育为主。4月下旬,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轨道交通运营场所乘客行为和商业活动的通告》,明确禁止16类行为、活动,违者将面临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胡勇健表示,“从首次联合执法来开看,乘客更加文明、有序了。”长期以来,通过视频宣传、语音温馨提示、安全文明巡查......通过各种形式的文明乘车宣传,如今乘客的违规、违法行为越来越少。

执法人员在地铁上巡逻(江淮晨报记者李福凯摄)

5月18日、22日,联合综合执法检查还将在1号线(合肥南站、紫庐站)、2号线(大东门站、三里庵站)开展。今后,此类联合执法行动将实现常态化,为广大乘客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出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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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做个文明的地铁乘客吧!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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