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推进市安委办以及相关部门关于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等工作扎实开展、落地见效,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主要内容
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
严格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全面履行大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大连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分工若干意见》(大安委办〔〕41号)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彻底排查燃气在校内使用、输送、储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隐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消除燃气安全管理盲区。将燃气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相关燃气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应对燃气突发事件的能力。督促各学校落实主体责任,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合同,将燃气使用安全纳入到学校安全管理体系中。
集中开展消防安全达标
全面落实《消防法》《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4号)要求,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以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日常防火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厨房烟道等定期清洗情况,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等工作为重点,开展常态化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特别要严查严管学生宿舍私拉乱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再次全面排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管理情况,开展集中整改,确保设施完好有效、隐患及时排除。
全力推动“三防”建设达标
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防范建设“三个%”回头看,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实现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员配备、一键式报警联网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每周定期对一键报警装置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10月底前,各区市县、各学校要全力补齐“三防”建设短板,保质保量完成“三个%”工作任务,实事求是报送进展情况,对未能按期完成的,将问责到校、追责到岗、处理到人。
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省、市食品安全系列文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师生和家长监督作用。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保障师生餐饮食材安全,大宗食品原则上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建立承包或委托经营的评价和退出机制,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质量不达标、多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堂承包经营者或供餐单位,要及时终止合同,并通报属地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
持续开展防范欺凌整治
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学生惩戒规则(试行)》,按照国家、省、市《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集中整治,全面排查学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妥善化解涉校矛盾纠纷
切实做好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加强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摸排,深入开展学生法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有效遏制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沟通协作,做好校园周边重点人员管控和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防控工作,严防发生极端暴力犯罪或肇事肇祸事件。
大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安全教育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养成“安全行走、安全骑车、安全乘车”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属地原则,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会同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定期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着力优化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环境,严格规范辖区内校车安全管理,准确掌握校车运行管理现状,切实消除校车驾乘安全隐患。
规范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
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保证灭火器等实验室设施设备以及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定期维护和安全运行。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购置、储存、使用、危废品处置等规范管理。健全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和教育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保证实验室化学药品存放、领用、操作、处置符合操作规定。
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管理
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整治违规建设或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整治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不能整改的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校内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进出管理和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管理,防止人员拥堵踩踏。加强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按规定开展应急疏散、突发事件处置演练,提高师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自救自护能力。
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辛敏娟
编辑:刘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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