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介绍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男子应聘成为涉黄网站管理员,招募女主播进 [复制链接]

1#

网络不是非法之地,偏偏还是有人想通过网络走歪路赚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分子最终还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利用非法直播牟取暴利的案件。

图:视觉中国

案情简介

年起,想赚快钱的黄某打起了从非法网站牟取暴利的主意。他先后在菲律宾招募了杨某、朱某等人帮忙经营了一系列涉黄涉赌网站,其中包括了多个色情网站域名网址,这些网站通过淫秽直播以及赌博谋取非法利益。

年11月,同样想走歪路赚钱的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黄某经营行为涉及传播淫秽色情的前提下,仍然应聘成为平台直播管理员,并招募李某、肖某等女主播在该平台进行淫秽视频直播。客户想要观看直播,须通过网站端口或他人代充等方式进行充值,充值后给主播赠送礼物方可进入直播间,而主播则从礼物费用中分成牟利。至年9月,张某共帮助平台获利余万元,其个人获利8.5万元。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张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被告人李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三、被告人肖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四、被告人张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元、被告人李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9元、被告人肖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元均予以没收;扣押在公安机关的涉案电脑、手机等,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案件涉及的黄某、杨某、朱某三人均另案处理。)

裁判说理

被告人张某以牟利为目的,应聘至非法互联网平台成为管理员,为平台招募女主播进行淫秽色情直播并从中牟利;被告人李某、肖某被招募进入张某管理的团队,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淫秽色情直播并牟取非法利益。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系共同犯罪,其中张某属情节特别严重,李某、肖某属情节严重。被告人张某、李某、肖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肖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属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李某、肖某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李某、肖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

法官点评

近年来,随着直播技术愈加的广泛应用,淫秽物品的表现形式上实现了随时交流、互动的功能,“沉浸式”体验更容易让人沉迷,随之而来的危害性也越大。犯罪分子深知淫秽色情一直是我国重点打击的对象,于是将“大本营”设立在国外,通过在国内招募管理人员和女主播的方式进行犯罪,企图以此逃避法律制裁,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跨境犯罪团伙终被绳之以法。

潇湘晨报综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